小刘搬进出租屋才一个星期,中介就通知她:房东要收回房子。她得马上搬走。屋里东西刚安顿好,合同也已经签了,事情却一下变了样。
小刘不肯走。中介随后用各种方式施压,趁她不在家时开门。把别人的行李搬了进去。夜里,还有四五名男子在房门外喝酒、聊天,常常闹到深夜。她最后只能搬离,先前交出去的房租、押金和中介费也没能要回来。
这件事里,转折来得很快:签了合同、拿到钥匙,并不代表出租方就一定有权把房子租给你。租客到了烟台,刚找到住处,最容易先想着搬家;可在交钱之前,房子是谁的、带看的人凭什么出租,得先弄清楚。
小华和朋友遇到的麻烦,正是另一种情形。他们在网上看到一间月租700元的房子,带看的人自称房东,开门带他们看房,还提出押二付一。两人看着房子合适,交了2100元,也签了合同。
等他们搬完东西再回来,真正的房东找上门了。他拿出房产证,说自己根本没有把房子租出去。小华和朋友这才发现,带他们进屋的人并非房主,交出去的钱也成了损失。至于假房东和真正房东之间有没有关系,现有情况无法确认,不能凭猜测下结论。
一间房能开门、能签字,仍不足以证明出租人的身份。看房时,小刘式的中介纠纷和小华式的假房东骗局都不是凭空冒出来的,问题都出在租客没有在付款前核实清楚。烟台找房,先把身份对上。直接出租的,可以查看房东的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;若是受人委托出租,就要核对委托人的身份,也要看房东的授权材料。证件上的姓名、出租人的说法和签约人,最好能相互对应。钥匙在谁手里,不等于谁就有权出租。
租金也值得多问一句。小华看到的房子每月700元,听起来划算,可低价本身不是捡漏的凭证。看中房子后,可以先了解同一片区相似房源的租金,再决定要不要继续谈。价格明显偏低,先问清原因,别急着把押金交出去。
合同要写得明白。小刘签过合同,最后还是遭遇了被迫搬离和追不回钱的麻烦;签字本身不能替代对出租方的核实。交钱前把租期、租金、押金、退租和违约处理等条款读一遍,有不清楚的当场问。口头承诺也应写进合同,免得后来各说各话。
搬进屋时,别只顾着把行李放下。和出租方一起核对水、电、燃气表的读数,逐件检查家具家电,把已有损坏和屋内物品写进交接记录,双方留存。
小事当面记清,退租时就少一笔说不明白的账。
小刘碰上强势中介,小华遇到冒名出租的人,两段经历的开头不同,关键都在交钱、签约之前那几步核实。轮到你在烟台看房,手里拿到钥匙时,会先问一句“房子是谁的”吗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