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2日上午,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法工委主任郑玉堂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。围绕市区停车管理中的几个常见问题逐一作出说明。从学校门口接送车辆如何停,到道路泊位怎样使用,再到小区周边的“占位”现象。停车这件日常小事。将在2026年1月1日后有一套更明确的规则。
变化最直接的是免费停车时长。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,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间将由原来的15分钟延长至不少于30分钟。交通场站停车场、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特殊场所不在这一调整范围内。
这个变化会首先传导到烟台市区的商业中心、医院和公共服务区域。市民进场办事、短时购物或接送家人时,停车场经营管理方需要按照新的收费规则执行。经营性场所停车场也被鼓励对在场所内消费的公众免收停车费,停车场和商场之间的消费联系会更紧一些。
有意思的是,郑玉堂在会上解释《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》时,还提到学校和幼儿园周边的接送需求。政府投资建设、位于学校和幼儿园出入口附近的公共停车场,将在合理时段免费向接送车辆开放。
临近上学、放学时间,相关道路具备条件的,还可以设置临停快走区域。让车辆短暂停靠上下乘客。
这种安排针对的是接送车辆集中出现的时段。车辆不必长时间占用校门口道路,家长也有更清晰的临时停靠位置。具体开放时段和现场组织方式,仍要结合停车场位置、道路条件以及学校周边交通情况确定。
住宅小区夜间停车、旅游景区特殊时期停车,也被纳入道路资源的调节范围。烟台市区部分住宅小区周边道路,在条件允许时可以设置限时停车时段;景区客流集中期间,周边道路也可以采取相应安排。
停车泊位不再是一成不变,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。
停车管理开始更多依靠数据。条例要求烟台市停车主管部门建设全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,公布停车设施和泊位的分布位置、数量、使用状况及收费标准。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和管理者要按照要求开放数据接口。向平台实时提供停车信息。
对停车行业来说,这意味着停车场不能只管闸机和收费,还要承担数据接入义务。市民能否及时看到哪里有空位、收费标准是否清楚,取决于停车设施信息能不能持续更新。
平台建成后,分散在商圈、医院和景区周边的停车资源有望被放到同一张图上。
道路泊位的边界也更清楚。机动车临时或限时停放,才是道路泊位的基本用途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停车泊位或充电设施,也不能占用公共停车场、道路停车泊位开展经营活动。背街小巷和公共空地上的私设地锁、摆放石墩等行为,将成为治理重点。
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明确,未取得所有权或者专属使用权的停车位,不得设置地桩、地锁及其他障碍物。违反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500元罚款。烟台市城市管理部门表示,会把道路以外公共区域的地桩、地锁、占位墩桶清理纳入日常网格化巡查,逾期不处理的,将依法处罚并组织清除。
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是长期停放的废弃车辆。郑玉堂介绍,废弃机动车不得停放在道路、广场、绿地等公共区域,也不得停放在公共停车场。
烟台市公安交管部门党委副书记、政委郭兆参表示,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和废弃车辆停在这些区域,将被拖移到指定地点,并依法处理。
停车设施怎么增加,条例也给出了方向。烟台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活动时。将统筹停车场建设和改造。道路、广场、绿地、学校操场的地下空间,政府储备用地、待建土地、空闲厂区和桥下空间,在不影响原有功能的前提下。都可以依法用于开发或设置停车设施。
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,可以建设停车楼和机械式立体停车场,已有停车场则鼓励通过技术改造增设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。对烟台市区而言,停车治理不再只是划线和收费,车位供给、道路秩序、数据平台以及新能源车配套,会被放进同一套管理体系里。
2026年1月1日之后,市民感受到的可能是一次停车多了几分钟免费时间,也可能是学校门口多了一个临停位置。变化会落在这些具体地方。
